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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留下单元f-10地块广场及地下社会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你局西发改[2011]68号(中心项目编码:b-s30201136372)文悉。经研究,现将留下单元f-10地块广场及地下社会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留下单元f-10地块广场及地下社会停车场工程。 二、建设单位:西湖区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地块建设指挥部。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广场、绿化及地下社会停车场建设,总建筑面积71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地面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场、景观绿化、公厕及配套管理用房,地下为二层社会停车场,设置停车位约180个。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西湖区留下单元f-10地块,东至浙大科技园老和山区块5号地块,南至西溪路,西至留下单元f-09地块,北至天目山路,用地面积约447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422万元,所需资金由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地块建设指挥部筹措解决。 该项目代码为:110311590442。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含节能专篇)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