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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宣传贯彻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防火委、北京市安委会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北京市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防安字﹝2011﹞18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京安办发﹝2011﹞40号),为切实做好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宣传贯彻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宣传贯彻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工作方案》 二ο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联系人:吴建:联系电话:59958840) 附件: 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己于2011年5月27日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首都建设安全管理水平,掀起学习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热潮,经研究,决定于8月至9月底,在全市建设系统集中开展“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六五”普法为契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针对新修订的“两个《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宣传、大培训、大执法”活动,通过有力的社会宣传、教育培训和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从业人员树立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建设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创造优良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两个《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钢副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由施工安全管理处魏吉祥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两个《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和落实。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及相关单位应成立“两个《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两个《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 1、组织召开全市建设系统“两个《条例》”宣贯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工作要求等。 2、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统一安排,制定“两个《条例》”的宣贯工作方案,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两个《条例》”宣贯工作进行安排。 (二)宣传培训阶段(8月中、下旬) 1、开展“两个《条例》”大宣传活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任务,宣传“两个《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详细解读“两个《条例》”重点条款,要做到使培训覆盖到所属的每一家企业、企业的每一个从业人员,学习覆盖率100%,员工知晓率100%。 2、开展“两个《条例》”大培训活动。一是组织对市、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二是组织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下一步将把“两个《条例》”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或续期)中。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份) 为促进“两个《条例》”贯彻落实,根据全市统一安排,自9月份开始,市、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在全市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的“大执法”活动,认真检查各单位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落实“两个《条例》”工作不力,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将给予严厉处罚。同时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违反“两个《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和工地进行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