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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杭建工发[2011]365号
【颁布时间】 2011-08-12
【实施时间】 2011-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1〕365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和直属各单位:

  现《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附件1: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2: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统计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11〕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浙委办传〔2011〕93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防范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通知》(杭委办发电〔2011〕15号)以及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建发〔2011〕18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和省建设厅下达的考核目标控制数,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军主任

  副组长:袁建进、周琪、裘新谷、竺豪立副主任

  成员:董天乐、陆革、董学群、王萌、戴宝荣、戴国琴、褚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委工程处,董天乐为办公室主任;戴宝荣、柳振森为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总结工作。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和直属各单位以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检查重点

  (一)贯彻落实《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等法律法规情况;

  (二)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建设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内容;

  (三)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企业安全检查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批、认证及实施情况;

  (五)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齐备情况;

  (六)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八)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

  此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和我委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自8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两个月,由动员部署阶段、企业自查阶段、监督检查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四个阶段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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