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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1]22号
【颁布时间】 2011-08-08
【实施时间】 2011-08-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接上页]
(五)建立放心早餐工程政策扶持机制。为扶持放心早餐工程发展,确定从市级贸易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达到规范要求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早餐连锁店和早餐车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另行制定。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在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中实现再就业、创业,建设企业招收下岗失业人员的,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促进就业和税收减免政策。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放心早餐工程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放心早餐工程由市社区商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和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为辖区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对照任务目标,研究制定放心早餐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放心早餐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社区商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各区和济南高新区工作推进情况和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要加强社会监督,把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纳入全市社会满意度调查范围,通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工作成效。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放心早餐工程健康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推动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早餐消费方式。市商务局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不断提高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广大居民的认同感。要深入开展早餐市场经营秩序整顿,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网点和非法“马路餐桌”,努力营造安全卫生、竞争有序的早餐市场环境。

  

  附件: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责任分工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责任分工表

  

单位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

负责制定全市放心早餐工程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标准规范,牵头组织建设企业的招标确定和监督管理。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放心早餐车需占用城市道路经营地点的备案工作。各区城管执法局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原则,负责放心早餐车需占用城市道路经营地点的初审工作,初审同意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备案,并负责依法整治不按规定地点经营的放心早餐车。

市公安局

负责建设企业配餐车辆和早餐车市内通行证的核发,保证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行。

市财政局

负责及时落实奖励资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建设企业餐饮经营相关证件的核发及管理。

市工商局

负责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企业及连锁店办理工商登记,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落实放心早餐工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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