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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工商局
【发文字号】 筑工商通[201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08-04
【实施时间】 2011-08-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工商通〔2011〕165号)


  

  各区、县(市)局,高新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工商干部、职工、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促进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201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组织广大干部进行认真学习,并按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工商干部、职工、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促进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201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省、市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目标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中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总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工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各类市场主体的遵纪守法意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相结合、与法治工商建设实践相结合,促进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依法管理,为实现省、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为为省、市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市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姚元怀任组长,党组成员石世龙、戴丽霞、王运生、王芹、韩道权、刘忠诚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处室、个私协、消费者协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验收全市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牵头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各区、县(市)局应设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本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

  三、普法对象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象是:全市各级工商干部、职工,广大经营者、消费者。

  四、工作目标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五”期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是:在总结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和广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对工商法律知识的新需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实践,通过“六五”普法方案的实施,使全市系统工商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能够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起到表率作用。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运用法律手段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的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五、工作原则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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