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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总队: 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2011年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法[2011]117号)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了解全系统2008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二是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检查内容 (一)2008年以来每年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 (二)2008年以来每年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情况; (三)案件查处、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的相关制度、机制建设与落实情况。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附件1。 三、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按照地方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收集到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根据各地实际,检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行政处罚案卷和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检查、走访行政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第一阶段:自查自评阶段(2011年8月5日至8月22日)。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自查,重点检查县级局不得少于2个。对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形成自查报告,特别要认真分析重点检查的县级局存在问题的原因。各市(州)局将自查报告和统计数据(附件2-4)于8月25日前报省局。在报送书面文件的同时,一并通过qq:2399961报送电子文本,以便省局能够汇总系统情况,按照国家局要求,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全省系统统计数据上报国家局。 第二阶段:抽查阶段(2011年8月22日至8月31日)。省局派出检查组,实地抽查3个市级局,6个县级局的药品、医疗器械行政执法情况。在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全省系统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家局抽查的准备。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1年9月)。省局对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研究,督促各地制定措施,予以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省局成立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徐健康副局长担任组长,政策法规处会同稽查总队、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州)局要相应成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导,法制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密组织,制订方案。各市(州)局要对照检查内容,细化检查项目,及时开展自查自评;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文件资料归档,提供真实有效数据;要创新工作方式,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推进工作。要紧紧抓住工作重点,查找问题,并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联系人:曾继奎、范玲 电 话:028-86785261,86785262 附件:1、2011年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2、2008--2011年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受理及处理情况 3、2008--2011年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与处理情况 4、2008--2011年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与处理情况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1: 2011年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附件2: 2008--2011年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受理及处理情况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_/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填表说明:1、该表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均需填写,市局上报时只需填报辖区内市、县两级汇总情况。 2、受理案件中:监督检查发现案件=日常监督发现案件+专项检查发现案件+检验发现案件;其他为除上述三种案件来源外的案件数量。 3、不予立案情况中:比率=不予立案数/受理案件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