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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九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地块a区住宅等5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度第九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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