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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1-08-24
【实施时间】 2011-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分局要提高对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防止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健全制度

  

  各分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督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分局食品科(处)要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局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调动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积极性,提高本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参与水平。

  

  (四)汇总情况,及时上报

  

  各分局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报送工作信息,不断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市局食品处报送当前季度的工作情况,12月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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