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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96号
【颁布时间】 2011-08-18
【实施时间】 2011-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4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豫政办〔2011〕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升我省蔬菜产业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扩大蔬菜出口和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蔬菜产业迅速发展,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2010年全省蔬菜种植面积2556.1万亩、总产量6624.3万吨,分别居全国第二位、第三位,为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结构、保障居民消费需求、稳定社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省蔬菜产业基地的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偏低,出口总量和比重偏小,出口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技术落后,蔬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落后,蔬菜产业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和行业管理、规划和协调等,蔬菜产业发展特别是出口创汇能力同农业大省和蔬菜生产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影响和制约了我省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做大做强。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规划、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我省蔬菜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切实加大对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加强蔬菜出口能力建设。针对蔬菜出口需求特点及我省蔬菜种植、运储优势和条件,加快绿色无公害蔬菜、脱水蔬菜、食用菌等特色蔬菜产品的生产,不断提高新品种的引进、培育、种植和外销能力。支持蔬菜出口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蔬菜出口创汇基地,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蔬菜产品生产基地,走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之路,提升蔬菜产品科技含量,夯实发展基础。积极创建国家级蔬菜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形成一批全国性的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加强蔬菜加工能力建设,在蔬菜主产区建设一批脱水蔬菜、腌制蔬菜加工企业,力争蔬菜年加工能力达到1000万吨以上。加大蔬菜储藏保鲜设施建设力度,在大蒜、洋葱、番茄、辣椒等主要蔬菜出口基地建设一批储藏保鲜冷库设施,确保蔬菜年储藏量达到2000万吨以上。

  

  (二)加大对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完善政府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的政策,明确涉农项目和资金向蔬菜产业倾斜的具体措施,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标准化建设、产地认证、产品认证、技术推广工作,扶持一批蔬菜生产流通和出口创汇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经纪人和生产大户。充分利用中西部区域协调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和外贸政策,支持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快速发展。把蔬菜加工企业纳入我省外贸发展“三个一”(培育一批潜力企业,扶持一批规模企业,提升一批优势企业)工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蔬菜加工企业进驻郑州出口加工区,支持有实力的蔬菜产品出口企业办理境外商标注册和获得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提高对蔬菜产品跨区域协调的能力,加快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形成国家级、省级及产地批发市场互联互通的完善的市场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支持蔬菜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出口蔬菜的检验程序,采取“绿色”通道、快速验放等措施,为蔬菜出口提供方便。通过采取蔬菜出口运输费用补贴、减免农产品检测费用等方式,切实降低蔬菜出口成本。切实做好蔬菜出口退税服务等工作,缩短退税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四)做好信息服务和对外营销促销工作。充分利用商务、海关、农业等部门信息网络系统,做好国内外蔬菜产品市场信息的整合和发布工作,提供国内外蔬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等动态信息,发布省内外蔬菜外供情况和信息以及统计分析数据等,为蔬菜出口企业和菜农提供贸易信息服务。建立蔬菜出口电子商务平台,提高蔬菜网上交易能力。加强对我省特色蔬菜和优秀蔬菜生产流通企业的宣传推介,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食品及相关展览活动。加强蔬菜生产加工企业有关人员的外经外贸知识培训,提高对外营销能力和水平。

  

  (五)加快发展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切实加强蔬菜经纪人队伍建设,增强对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服务、营销拓展和信息服务能力,提高蔬菜生产、外销的组织化程度和价格谈判能力,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体系,提升以农民蔬菜专业合作为主体的蔬菜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城市直销网点、社区连锁店和超市专卖场,推动农民蔬菜专业合作与大型超市、学校、餐饮企业等集团采购单位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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