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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严格机动车报废管理,严禁淘汰车型和能耗、排放超标车辆进入营运市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十三)商业节能。抓好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批发市场的节能降耗,推广使用节能设施(产品)。完成20项大型商业场所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全年实现重点大型商业设施能耗同比下降1%。(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十四)旅游饭店业节能。继续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力争年内新晋5家绿色旅游饭店,全年实现星级饭店能耗同比下降1%。(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十五)教育机构节能。实施教育机构合理用能指南和用能限额标准,完成8项教育系统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全年实现学生人均能耗同比下降1%。(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十六)医疗卫生节能。实施卫生系统合理用能指南和用能限额标准。(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继续推动市级医疗机构中央空调、锅炉、门窗等节能改造,完成3项市级医疗机构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全年实现市级医疗机构单位医疗业务量能耗同比下降1%。(牵头部门:市医管局) (十七)推进led照明产品示范应用。加快实施《成都市led照明产品应用规划(2010-2012)》,推进 “十、百、千、万”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四、加强节能组织保障 (十八)加大节能投入。增加节能专项资金规模,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领域。支持建设节能融资平台,鼓励企业向金融机构和社会融资。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十九)加强节能宣传。深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每周少开一天车、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减少电梯使用、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普及使用节能产品、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培养自觉节能习惯”十大节能行动,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附件:1. 2011年成都市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2. 2011年成都市重点节能工程分解表 附件1 2011年成都市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 2011年成都市重点节能工程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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