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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
【发文字号】 津牧医[2011]171号
【颁布时间】 2011-09-01
【实施时间】 2011-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5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增补全市动物检疫出证官方兽医的通知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增补全市动物检疫出证官方兽医的通知

  (津牧医〔2011〕171号)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根据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动物检疫出证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补28名动物检疫出证官方兽医。现将增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要求各区县、各单位按照《天津市动物检疫出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公布全市动物检疫出证官方兽医名单的通知》(津牧医113号)的规定,明确增补人员的检疫出证权限和责任区域,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各项工作。

  

  附件:增补的动物检疫出证官方兽医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增补的动物检疫出证官方兽医名单

  


  (一) 武清区(3人): 张茂林、张铁龙、邢慧洁

  (二) 宁河县(5人): 王庆新、赵 波、张宏昱、曾凡记、刘 峥

  (三) 西青区(1人): 任连山

  (四) 津南区(3人): 侯来起、李良玉、田正楼

  (五) 北辰区(12人): 董玉林、黄晓伦、贾瑞才、钱文达、李思田、左洪利、王福顺、陈 德、高 江、张洪喜、张洪喜、刘兆仁、赵三强

  (六) 汉沽区(4人): 李士义、黄荣军、杨本来、刘洪良

  以上共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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