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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函市场[2011]695号
【颁布时间】 2011-08-26
【实施时间】 2011-08-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5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大型流通企业参加第四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大型流通企业参加第四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的通知

  (闽经贸函市场〔2011〕69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商贸局、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由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泉州市人民政府等共同主办的第四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将于2011年9月6-8日在南安市石井镇闽台农产品交易市场举办。该采购订货会是海峡两岸农产品和农业技术增进交流合作的盛会,已被列入“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活动内容。

  

  为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促进商贸企业采购对接,我委决定组织大型采购商参会,并给予大型采购商参会食宿统一免费安排的优惠。请各设区市积极发动组织大型采购商参会,并统一填写第四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采购商参会回执(见附件),于9月5日前报我委。

  

  联系人:张容珍,联系电话:0591-87851382,传真:0591-87839062,邮箱:zrz306@163.com

  

  附件:第四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采购商参会回执.doc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四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

  订货会采购商参会回执

  

  

参会单位

参会人员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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