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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火字[201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08-24
【实施时间】 2011-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6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并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并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1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火【2011】259号),我中心研究制定了《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现将《实施方案》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申报指南》(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试点工作。

  

  
科技部火炬中心

  二о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为落实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火〔2011〕259号),组织实施“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以下简称“科技服务体系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科技服务体系是运用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研发设计、科研条件、创业孵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和平台及其人员构成的新型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能够有效整合创新资源,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科技服务体系工程的总体思路:以加速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主线,围绕提升国家高新区科学发展水平和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整合科技服务资源,提升科技服务机构能力,加强与产业互动,培育科技服务新兴业态,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科技服务体系工程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集成资源,发挥优势;规范管理,示范带动;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为重点,每年开展一批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科技服务体系工程,实现以下目标:

  --在试点地区培育成长不少于100家的服务专业化、运行规范化、发展规模化的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带动不少于1000家科技服务机构向试点地区集聚;

  --在试点地区围绕基础条件、综合服务、工程化开发等科技服务,新建100个左右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试点地区科技服务发展方向的不同,推动建设10家左右科技服务特色人才培养基地,培养100支科技服务创新团队和100名科技服务领军人才,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支撑科技服务全过程的科技服务从业人员队伍;

  --推动不少于1000项的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和重点项目转化落地,带动全国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到“十二五”末突破8000亿元;

  --建成20家左右资源整合能力强、服务功能完善、示范效应显著的科技服务体系集聚区,实现集聚区的科技服务业产值占gdp比例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规划和试点。围绕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制订具有地区特色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效应强、特色明显的国家高新区为重点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二)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一批研发设计、技术创业、成果转化、产业促进服务类机构;建设一批面向社会提供科技信息、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技术交易、科技金融、国际化发展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国家级科技服务机构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

  (三)提升科技服务机构能力。鼓励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投资机构、企业国际化发展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做优,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提升国际化水平,强化品牌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实现与产业互动;推进各类平台整合科技服务资源,向企业开放,实现共享;围绕区域经济特征和主导产业的发展,搭建和完善相配套的科技服务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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