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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发文字号】 渝高管[2010]59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6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唐凤公路上跨渝宜高速桥梁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唐凤公路上跨渝宜高速桥梁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渝高管〔2010〕59号)


  

  江北区交通局:

  

  你局《关于请求重庆市江北区唐凤二级公路复盛至五宝段工程渝宜高速公路上跨桥施工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评审的请示》(江北交文〔2010〕7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复盛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复盛至五宝城镇交通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唐凤公路上跨渝宜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及交通组织方案。

  

  二、请你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唐凤公路桥梁跨越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和加强高速公路区域文明施工管理,保持高速公路清洁美观,维护高速公路良好形象。

  

  三、为确保公路上跨桥梁施工期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及施工安全,请你局和施工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组织和交通组织方案,并执行以下意见。

  

  (一)抓紧施工前期基础准备工作,做好施工机械、材料、人员调配工作,保障各项施工流程衔接紧凑,严控施工进度,确保上跨桥梁在2010年9月10日前完工。

  

  (二)施工交通组织按四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实施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防护支架和围挡设施搭建施工,实行占道施工(出城方向占用超车道、进城方向占用部分超车道),施工时间为2天。

  

  第二阶段:分别实施高速公路左右幅施工便桥和防护棚门洞施工,实行单道双通交通组织方式,施工时间为2天。

  

  第三阶段:实施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内桥梁桩基、墩柱施工,实行占道施工(左右幅分别占用超车道各1.5米);中墩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便桥和防护棚门洞,实行单道双通组织方式。施工总时间控制在8月31日前完工。

  

  第四阶段:实施高速公路左右幅桥梁吊装施工,实行单道双通交通组织方式,施工时间为4天。

  

  (三)加强车辆交通管制服务引导措施。

  

  1.强化施工信息和交通管理宣传力度。提前一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高速路网可变情报板、收费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施工交通管制信息。

  

  2.强化车辆安全管理和引导工作。重点加强施工区域相邻的箭坨湾收费站、洛碛收费站以及复盛服务区的交通控制和安全管理力度,在交通管制点和施工区域设置大型、醒目的施工交通管制公告牌和车辆分流引导提示设施,有效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分流绕行,并设置专职人员切实做好管制车辆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和社会不良影响。

  

  3.强化超限运输车辆通行和安全管控制力度。加强车辆分流和通行管理措施,在单道双通期间防止超限运输车辆驶入施工区域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四)完善施工区域安全管理措施。

  

  1.中墩施工期间,在中央分隔带两侧搭建的防护围挡(防护围挡长8米、宽5米)应确保门洞结构牢固安全,围挡四周应粘贴反光标示并设置防撞设施。

  

  2.搭建的施工便桥(施工便桥桥面宽3米、净高5.5米)和防护棚门洞(防护门洞净宽8米、净高5.5米)应满足本身结构安全,便桥上方应设置完善的防护设施,有效杜绝上部物件坠落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3.设置完善防护门洞轮廓提示灯、防撞桶等安全设施,加强车行诱导(重点加强夜间灯光提示)功能,防止车辆撞击门洞产生安全事故;加强防护门洞封闭围挡措施,防止路面行车障碍,保持施工区域整治规范。

  

  4.实行单道双通车道转换时,应根据施工路段实际情况在平缓路段合理设置中央分隔带交通转换口,并适当加长中央分隔带开口距离,设置迎车方向防撞设施,保障超长车辆的顺畅转换和车辆行驶安全要求。

  

  5.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规范设置完善的指示标志、警示标志,增强行车诱导和安全性,保障车辆通行安全。

  

  6.设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维护人员,并按规范要求着装,及时更换残损标志、清洗脏污标志和规范整理标志设置秩序;加强施工机械、车辆、人员安全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随意横穿高速公路,严禁施工车辆违章占道、调头、逆行等违规行为。

  

  7.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落实施工安全管理措施,防止施工不当诱发安全事故。

  

  (五)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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