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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地震局
【发文字号】 青震字[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6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地震局关于加快虚拟测震台网中心建设的通知


  

青岛市地震局关于加快虚拟测震台网中心建设的通知

  (青震字〔2010〕22号)


  

  各有关区(市)地震局: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环节,测震台网建设是这一基础的重要一环。依托青岛市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建设各区市虚拟测震台网中心对于发挥各区市地震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地震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虚拟测震台网能够及时准确地判定地震三要素(发震时间、地点和震级),同时为区市政府提供准确的震情资料。目前,黄岛和崂山区已完成了虚拟测震台网中心建设,运行良好,发挥了积极的参谋助手作用。望各相关区市参照黄岛和崂山的做法,做好虚拟测震台网中心建设的准备工作。有关事宜请与市地震监测中心联系。

  联系部门:市地震监测中心监测预测科

  联系电话:85696693

  

  附件:虚拟测震台网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建设虚拟测震台网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1、计算机1台(大尺寸显示器)

  2、光纤1条(2m)(向联通公司提出申请,免费安装。月使用费700元)

  3、交换机1套(24口)

  4、软件1套(由市地震监测中心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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