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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首环建[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7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600个试点小区建立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指导员队伍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各项措施的到位。

  1.培训制度。市、区两级负责管理骨干和教员队伍的培训;街道、社区负责全员培训。

  2.目标考核制度。2010年底要完成600个试点小区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的组建,达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知晓率100%,垃圾正确投放率90%以上。

  3.检查监督制度。对各区县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的检查考核将纳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各区县政府对各街道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各街道负责对各小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社区对各个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的效果进行检查考核。

  4.通报制度。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并定期公布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知晓率、垃圾正确投放率情况。各区县政府对各街道组织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各街道负责对各小区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各小区对各个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的效果进行通报,各个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指导员对负责居民户的分类情况进行公示。

  各县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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