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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275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7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总结阶段(2010年9月-12月)主要任务是由省厅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积极筹备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和表彰。

  1、集中听取验收情况的汇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2、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新一轮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重要契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认真抓好。

  (二)协调联动。各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协调衔接,形成合力。组织和参与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要与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影响法定职责的全面履行和日常业务的有序开展。

  (三)明确要求。验收工作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学衡量和客观评估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和“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确保验收结果公正客观,经得起检验。省厅组织检查验收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时,验收组至少要抽查1-2个县(区)。验收结束时,验收组要与所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

  (四)创新方式。总结验收除了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外,还要从2006年以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案卷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评查,查看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五)严肃纪律。参与总结验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坚持公平公正,不走过场,不徇私情;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讲排场;要尊重基层,不居高临下、指手划脚;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得借机游山玩水。

  联 系 人:罗 珩,020-38818695,13826271680;

  吴兴菊,020-38818771,13660431826;

  传真:020-38805154

  电子邮箱:fgc_fgc@gd.gov.cn

  

  附件:1.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略)

  2.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表 (略)

  3.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推荐表(略)

  4.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略)

  5.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个人推荐表(略)

  6.“五五”普法先进单位推荐表 (略)

  7.“五五”普法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略)

  8.“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推荐表(略)

  9.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验收片区划分及牵头单位 (略)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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