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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进行明察暗访。各单位每季度都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所属单位和部门的办事窗口、内设处(科)室和基层单位,采取不定时、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暗访,查找和发现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对调查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整改反馈。各参评单位要对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的标准。针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各级要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方面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对《政风行风热线》和日常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要填写“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和“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建议书”,报请领导批转有关单位限期落实解决,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办理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局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5、建章立制。今年是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各参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重点评议动态跟踪机制、日常工作规范机制、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制度、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制度。 6、重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资源优势,建立完善常态监督工作模式,合理安排监督活动,组织明察暗访,参加现场评议,促进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各部门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定期向聘任单位反馈开展监督情况、建议和意见,填写“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卡”;聘任单位要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1、工作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承诺解决的突出问题。 2、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各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考核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局行评工作领导组审定,以便于省局行评办掌握整体情况,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行评工作积累方法、提供依据。 3、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要作为考核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并作为考核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在评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其分管领导要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记入廉政档案。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切实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抓紧抓好。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的重要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强化群众监督,促进我省新闻出版部门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负责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和责任,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逐级有分工、人人有职责、事事有人管,总抓、分抓与具体承办相结合的工作体系。二是要充分发动参评群众,认真搞好思想动员。要通过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进行工作动员。教育广大参评群众深刻认识开展政风行风工作的现实意义,确保人员思想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承诺落实到位,各级责任到位,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纽带、桥梁和监督作用。针对明查暗访出的结果,及时同局行评办进行反馈,就出现的问题、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向被反映单位进行通气,切实履行好职责,当好省局同服务对象之间,省局同各市局之间,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同群众之间以及群众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2、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一是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始终围绕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这一重点,纠、评、建相结合,把此次评议工作的重点内容同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深入、持久、有效的工作,找准影响和制约当前工作开展的深层次矛盾,摸清工作的内在规律,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二是要着力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促进管理工作的创新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三是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解决工作中心偏移,作风松散的问题,切实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放在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制约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上,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