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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九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县府办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7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九江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九江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府办发〔2010〕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使我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九江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国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皮海斌 县供电公司经理

  

  陈发扬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陈梅桂 县发改委纪检组长

  

  张国华 县经贸委副主任

  

  高修勇 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成 员:聂晓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征安 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祖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 乐 县水利局副局长

  

  胡凡钊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从勇 县审计局工会主席

  

  熊 俭 县国税局副局长

  

  管成鹏 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

  

  潘里民 县农业银行副行长

  

  陶 渊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公司,陶渊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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