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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235号
【颁布时间】 2011-08-25
【实施时间】 2011-08-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8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的通报

  (渝办发〔2011〕23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再接再厉,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任务。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234号)要求,经严格考核评比并经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综合排名前十名单位

  

  万州区人民政府、黔江区人民政府、渝中区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南岸区人民政府、渝北区人民政府、长寿区人民政府、永川区人民政府、璧山县人民政府、开县人民政府。

  

  二、单项工作突出单位

  

  (一)扩面工作:双桥区人民政府、酉阳县人民政府;

  

  (二)提高参缴率工作:云阳县人民政府、巫溪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工作:潼南县人民政府、梁平县人民政府;

  

  (四)确保发放工作:北碚区人民政府、万盛区人民政府;

  

  (五)社区管理工作: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

  

  (六)信息化建设工作:涪陵区人民政府、巴南区人民政府;

  

  (七)基金管理工作: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武隆县人民政府;

  

  (八)农民工参保工作:丰都县人民政府、垫江县人民政府。

  

  三、统筹服务突出单位

  

  市社保局、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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