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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1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8-24
【实施时间】 2011-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8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发〔2011〕13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进一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进一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

  


  重大项目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并采取各项措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面对发展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必须突出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和带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实现“第二个率先”的发展目标。为此,现就进一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我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取得显著成效,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进入“十二五”发展新阶段,国内外环境面临复杂多变因素,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当前,制约无锡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一批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的支撑,影响到无锡综合实力的提升和长远发展。为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必须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坚定不移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有着重要的带动效应和基础性支撑作用。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是以增量优化促进存量优化、调整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路径。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是适应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抢抓发展机遇期的重大举措;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科学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培植财源,增强后劲,壮大经济实力,进一步改善民生,建设创新无锡、幸福无锡。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真抓实干,紧紧抓住新一轮战略机遇期,进一步加大有效投入,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以好项目促发展,以大项目带增长,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重点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大力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产业投资比重和效益,加快推进一批事关全局及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全面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原则

  

  1.坚持抓“好”抓“大”。突出抓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领先,具有集聚效应,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带动力强,投资规模较大,建成后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一定份额、成为行业龙头的重大产业项目。

  

  2.坚持市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集群为依托,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投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3.坚持可持续发展。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必须符合我市功能区规划布局要求和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科技进步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严把技术水平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有效遏制落后产能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4.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项目数量和项目质量并重,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统筹考虑现实基础、资源禀赋、区域特色、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着力开发建设一批对当前和长远发展有重大作用的项目,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5.坚持接续发展。坚持加快项目建设与加强项目储备相结合。既要千方百计加快在建项目进度,促进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受益;又要抓好项目开发储备,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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