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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 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社区,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积极开展文化服务。全市每年应完成给基层送图书20000册,送演出400场,送电影4000场,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000场。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要不断更新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实现免费开放。把“百场公益演出广场行”、“公益交响音乐会”、“公益合唱音乐会”、“送演出、送图书、送电影”等活动打造成全市文化惠民工程的品牌。把“金陵合唱节”、“少儿艺术团队比赛”、“社区文艺团队大赛”、“金图讲坛”、“南京文化艺术节”、“打开音乐之门”等活动打造成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品牌。各区县要打造出一批适合当地的文化活动品牌。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得到更大的享受,增强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要制定相关的规划和政策,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创新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 --建立考核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评体系,实行文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服务群众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每年度实行考评表彰。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以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 --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 2、政策保障 --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当地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财政预算以及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认真贯彻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切实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制定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的有关政策。调动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使之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补充。 --要配备好公共文化场所服务人员,综合文化站至少1至2名在编在岗专职人员,10万人口以上的镇(街)可适当增加。村(社区)有不少于1名享受岗位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不低于80%。 “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文化示范区,创建镇(街)“示范文化站”、“五星级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示范点”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已由市里另发文件。 3、经费保障 --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增幅应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支出水平(按户籍人口计算)随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不断提高。 --为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保障好购书、购器材、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免费开放等经费的开支,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