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通化市政府
【发文字号】 通市政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5-30
【实施时间】 2010-05-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8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及其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及其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通市政发[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及其考评奖励办法》已经2010年3月23日市政府2010年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

  及其考评奖励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及其考评奖励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00亿元,其中:引进外省资金24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61亿美元(直接利用外资4700万美元)。引进落实投资超千万元项目100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0项、超10亿元项目10项。工业项目到位资金比重达到60%以上。

  (一)县(市、区)、通化经济开发区目标任务。

  梅河口市: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56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31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7项、超10亿元项目3项。

  2.实际利用外资29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90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40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集安市: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2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11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项、超10亿元项目1项。

  2.实际利用外资24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65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34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辉南县: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2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11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项、超10亿元项目1项。

  2.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55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34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柳河县: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3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12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项、超10亿元项目1项。

  2.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55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34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通化县: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5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125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4项、超10亿元项目1项。

  2.实际利用外资24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80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36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东昌区: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2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115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4项、超10亿元项目1项。

  2.实际利用外资17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35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34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二道江区: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7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6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项、超10亿元项目1项。

  2.实际利用外资11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35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18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通化经济开发区: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3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5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项、超10亿元项目1项。

  2.实际利用外资16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55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10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二)市直部门及国省属单位目标任务。

  1.目标任务1亿元的单位(20个):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农委、林业局、水利局、经济技术合作局、粮食局,通化供电公司、工商银行通化分行、农业银行通化分行、中国银行通化分行、建设银行通化分行、交通银行通化分行、吉林银行通化分行、省农联社通化办事处。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