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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规学[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9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联合举办2010年工程硕士班的通知

[接上页]
(2)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到预报名地点。

  六、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和授课地点

  1、培养方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开展培养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选派教师进行授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从入学至取得硕士学位的期限3-5年,其中课程在两年内完成。

  2、学位授予:学员入学后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做出审核,授予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或风景园林硕士学位,发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工程硕士或风景园林硕士学位证书。

  3、授课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邮编:150001)

  七、收费标准

  学费2.6万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未通过全国统考参加旁听者,培养费1.6万元。辅导费预报名时通知。

  八、录取

  每年1-2月,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考生考试情况,按考生成绩择优进行录取,招生名额由我校自定。录取时,考生单位或个人须与我校共同签定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培养经费将在协议书中确定。

  九、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朱恒利 宋艳丽

  联系电话:0451-53642936 0451-53678304

  传真:0451-53678304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学会的网址:http://www.hljjs.gov.cn/城乡规划/通知公告

  2、联 系 人:刘安莲

  联系电话:0451-86281132 0451-86966089

  传真:0451-86281048

  招生简章及其他详情请登陆网址: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http://jzxy.hit.edu.cn

  3、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址:http://yzb.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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