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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到预报名地点。 六、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和授课地点 1、培养方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开展培养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选派教师进行授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从入学至取得硕士学位的期限3-5年,其中课程在两年内完成。 2、学位授予:学员入学后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做出审核,授予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或风景园林硕士学位,发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工程硕士或风景园林硕士学位证书。 3、授课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邮编:150001) 七、收费标准 学费2.6万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未通过全国统考参加旁听者,培养费1.6万元。辅导费预报名时通知。 八、录取 每年1-2月,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考生考试情况,按考生成绩择优进行录取,招生名额由我校自定。录取时,考生单位或个人须与我校共同签定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培养经费将在协议书中确定。 九、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朱恒利 宋艳丽 联系电话:0451-53642936 0451-53678304 传真:0451-53678304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学会的网址:http://www.hljjs.gov.cn/城乡规划/通知公告 2、联 系 人:刘安莲 联系电话:0451-86281132 0451-86966089 传真:0451-86281048 招生简章及其他详情请登陆网址: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http://jzxy.hit.edu.cn 3、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址:http://yzb.hi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