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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10]7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9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构筑全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要配齐配强消防监督警力,完善消防文职雇员聘用、管理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逐步拓宽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范围;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从2010年起,建设和拓展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将消防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各地科技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内容。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工作要求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2010年上半年各地制定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认真动员部署,全面启动“防火墙”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责任,建立责任到位、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培育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进行。要强化督查考核,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里每年组织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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