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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字[2010]97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9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意见

  (内政字〔2010〕97号 2010年5月2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我区地处祖国北疆,横跨东北、华北、西北,是黄河、辽河、嫩江等河流的上中游或源头,也是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2号),切实加强我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推动生态状况的不断改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三北防护林工程在我区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我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三北防护林工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防沙治沙、治理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全区共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10369万亩,森林覆盖率由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初期的6.9%提高到13.4%。治理区初步形成了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6000多万亩农田、8000多万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的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的实施,为有效改善生态状况、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我区生态形势依然严峻。我区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自然条件较差,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全区沙化土地面积41.59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土地面积的35.16%,干旱、风沙、洪涝等自然灾害频繁。我区的生态状况,不仅关系到全区的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也关系到三北地区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

  (三)加快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意义重大。特殊的生态区位,脆弱的生态状况,决定了我区生态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加快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进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全区生态状况,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的需要;是增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增加森林碳汇功能的需要。

  二、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和建设并重,围绕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两大任务,大力保护和扩大林草植被,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加快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促进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的不断改善,推动我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奋斗目标。到2020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防护林体系。到205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8.5%以上,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

  三、合理布局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

  (一)编制和落实三北防护林工程分期规划。根据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分期规划,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分期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分期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将规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建设单位,落实到具体地块。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

  (二)优化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布局。根据我区三北防护林工程分期规划和林业重点工程总体布局,统筹安排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整体推进。在沙地类型区,以治理沙化土地为重点,采取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沙育林等人工治理措施,增加林草植被,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防护林体系;在荒漠类型区,以保护原生植被为重点,采取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人工治理相结合的措施,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建设沙漠锁边防风固沙林体系和以沙生灌木为主的荒漠绿洲防护林体系;在丘陵山区,以小流域治理为重点,采取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等措施,增强蓄水保土功能,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在平原农区,以平原绿化和农田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发展防护用材兼用林、工业原料林和经济林,建设、改造、提高相结合,建设带网片相结合的高效农业防护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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