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城市函[2011]188号
【颁布时间】 2011-08-29
【实施时间】 2011-08-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0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上报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相关资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上报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相关资料的通知

  (建城市函[2011]18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天津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经信委、商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为了编制《全国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经研究,请提供有关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填报省级《城镇燃气现状表》(见附件1),《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表》(见附件2)和《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投资估算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表格。

  

  (二)报送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统筹组织这项工作,负责组织所辖地区的城市、县城填写表格和数据资料的汇总工作。

  

  (二)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请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2011年9月5日前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我司。

  

  (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请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送省级《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表格以及电子文本光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城市建设司 吴涛 安玉娇

  

  电 话:010-58933981(兼传真)

  

  电子邮件:wutao@mail.cin.gov.cn

  

  附件:

  

  1、《城镇燃气现状表》(表1-1、1-2、1-3)

  

  2、《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表》(表2-1、2-2、2-3)

  

  3、《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投资估算表》(表3)

  

  电子表格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城镇燃气现状表(天然气) 

  省(自治区/直辖市) 表1-1

  

  
城市天然气
气源
用气量(万米3/年)用户数量(户)门站和储气设施管网长度(公里)气价
(元/m3
其它备注
居民公建城市工业采暖
制冷
汽车
合计居民公建城市工业采暖
制冷
汽车
(辆)
规模高压
(4.0≥p>1.6mpa)
次高压
(1.6≥p>0.4mpa)
中压
(0.4≥p≥0.01mpa)
低压
(p<0.01mpa)
                      
                      
                      
                      
                      
                      
                      
                      
                      


  注:1、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底;2、本表可包括煤层气等其它天然气补充气源方法 ,须注明;3、其它栏可包括lng或cng等设施。 填表人: 电话:

  

  城镇燃气现状表(人工煤气)

  省(自治区/直辖市) 表1-2

  

序号
城市用气量(万米3/年)用户数量(户)制气装置储配装置管网长度(公里)供气热值
(mj/m3
气价
(元/m3
其它备注
居民公建城市工业合计居民公建城市工业气源类型规模内容规模中压及以上
(p≥0.01mpa)
低压
(p<0.01mpa)
                   
                   
                   
                   
                   
                   
                   
                   
                   


  注: 1、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底;  2、其它栏可包括各种掺混气源或其它气源,注明类型及气量。 填表人:  电话: 方法 

  

  城镇燃气现状表(液化石油气)

  省(自治区/直辖市) 表1-3

  

  
城市储存和供应站规模(吨)瓶 供气化供应备注
用气量(吨/年)用户数量(户)气价
(元/公斤)
用气量(吨/年)气化
装置
管网长度(公里)供气
热值
(mj/m3
气价
(元/m3
居民公建城市 工业汽车其它合计居民公建城市 工业汽车(辆)其它居民公建城市
工业
其它合计中压
(0.4≥p≥0.01mpa)
低压
(p<0.01mpa)
                         
                         
                         
                         
                         
                         
                         
                         


  注: 1、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底。 2、瓶供含瓶组气化

  填表人: 电话:

  

  附件2: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表(天然气)

  省(自治区/直辖市) 表2-1

  

序号
城市天然气
气源
用气量(万米3/年)用户数量(户)门站和储气设施管网长度(公里)其它备注
居民公建城市工业采暖
制冷
汽车
合计居民公建城市工业采暖
制冷
汽车
(辆)
规模高压
(4.0≥p>1.6mpa)
次高压
(1.6≥p>0.4mpa)
中压
(0.4≥p≥0.01mpa)
低压
(p<0.01mpa)
                      
                      
                      
                      
                      
                      
                      
                      
                      
                      


  注: 1、本表可包括煤层气等其它天然气补充气源,须注明方法; 2、其它栏可包括lng或cng等设施。

  填表人:电话: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表(人工煤气)

  省(自治区/直辖市)  表2-2

  

  

序号
城市用气量(万米3/年)用户数量(户)制气装置储配装置管网长度(公里)供气热值
(mj/m3
其它备注
居民公建城市工业合计居民公建城市工业气源类型规模内容规模中压及以上
(p≥0.01mpa)
低压
(p<0.01mpa)
                  
                  
                  
                  
                  
                  
                  
                  
                  
                  


  注: 其它栏可包括各种掺混气源或其它气源,注明类型及气量。

  填表人: 电话: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表(液化石油气)

  省(自治区/直辖市)  表2-3

  

  

序号
城市储存和供应站规模(吨)瓶 供气化供应备注
用气量(吨/年)用户数量(户)用气量(吨/年)气化
装置
管网长度(公里)供气
热值
(mj/m3
居民公建城市 工业汽车其它合计居民公建城市 工业汽车(辆)其它居民公建城市
工业
其它合计中压
(0.4≥p≥0.01mpa)
低压
(p<0.01mpa)
                        
                        
                        
                        
                        
                        
                        
                        
                        
                        


  

  注:瓶供含瓶组气化 填表人: 电话:

  

  附件3: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投资估算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万元 表3

  
序号城市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合计
      
      
      
      
      
      
      
      
      
      
      
      
      
      
      
      
      
      


  注:投资数为“十二五”规划期内的投资额。 填表人:电话: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