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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1]516号
【颁布时间】 2011-08-30
【实施时间】 2011-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0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1〕5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华华(省长)

  

  副组长:朱小丹(常务副省长)

  

  宋 海(副省长)

  

  成 员:李捍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方 锐(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阎静萍(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莫 震(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陈国兴(省委台办主任)

  

  周晓梅(省编办副巡视员)

  

  徐建华(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邹 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罗伟其(省教育厅厅长)

  

  魏中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钟小平(省科技厅副厅长)

  

  罗 娟(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 洪(省民政厅厅长)

  

  曾志权(省财政厅厅长)

  

  郑朝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俊波(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房庆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程 萍(省农业厅副厅长)

  

  傅 朗(省外办主任)

  

  杨荣华(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钟 明(省物价局副局长)

  

  陈春生(省法制办副主任)

  

  卢兴洲(省港澳办副主任)

  

  陈 勇(省科学院院长)

  

  梁桂全(省社科院院长)

  

  汪一洋(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陈 东(团省委书记)

  

  李永恒(省国税局局长)

  

  梁 明(省科协党组书记)

  

  广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承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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