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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幼儿园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全面开展,健全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维护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幼儿园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收费政策透明到位。要对各类幼儿园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政策清楚透明。 (二)信息服务及时准确。要把幼儿园收费以及其他相关的价格和收费信息提供给幼儿园和幼儿家长。 (三)咨询投诉渠道畅通。要建立收费主管部门与幼儿园、幼儿家长相互沟通的平台,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收费主管部门及时解答价格和收费的有关政策。 (四)民情民意了解及时。要善于收集、及时了解幼儿园、幼儿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收费问题的反映,科学合理地制定幼儿园收费政策。 (五)反应机制灵敏快捷。要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等手段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的各项工作,做到反应灵敏快捷。 二、工作分类 (一)全省凡被评为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和县级示范园的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现代的先进手段和条件,全部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具体设立步骤见附件1)和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具体格式见附件2)。 (二)没有评为示范性幼儿园的普通公办、民办幼儿园,要在原有收费公示工作的基础上,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具体格式见附件2)。 三、责任分工 (一)省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络平台的设置和日常维护;负责省属各类幼儿园“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落实;负责全省“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设区市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市属各类幼儿园“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落实;负责全市“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各县(市、区)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所属各类幼儿园“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2011年9月30日前,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将辖区内(包括县、市、区)必须设立网页的幼儿园名单报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传真:0591-87856573)。 (二)2011年11月30日前,各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并督促所辖区内各幼儿园把“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或专栏设立起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其及时整改。 (三)2011年12月30日前,省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幼儿园“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四)各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相互协调、齐抓共管。要不断跟综幼儿园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执行情况,督促幼儿园及时更新网页和专栏内容,建立健全咨询和投诉机构,发挥价格举报电话12358平台的作用,接受群众监督,共同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来。 附件:1.幼儿园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步骤 附件: 2.“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格式)(略)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幼儿园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步骤 一、首先登陆到“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具体登陆方法如下: 方法1:打开ie,进入“福建省物价局”,网址:/,点击“福建省物价局”的右边侧的“价格服务进校园”图标。 方法2:打开ie,直接进入“价格服务进校园”,网址:http://mis.fjjg.gov.cn/schoolservice/ 二、进入本园收费信息主页 进入“价格服务进校园”主页后,点击“价格服务进校园”页面上方栏目“学校收费信息”,根据条件查询本园名称。 点击本园名称,进入本园收费信息主页。 三、本园“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和其他信息的录入(注意: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 在本园收费信息主页左上侧“收费信息管理登录”的“管理密码”框输入本校管理密码(初始密码为2008453)。点击登录,即可登陆到信息录入页面,即“后台管理”主页面。“后台管理”里面提供了“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和其他信息的录入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