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基二[201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8-25
【实施时间】 2011-08-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1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及幼儿园2011—2012学年度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及幼儿园2011-2012学年度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京教基二[2011]12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全国及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及幼儿园2011-2012学年度秋季开学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县教委要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本辖区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领导,强化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开学准备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保“每所学校平稳顺利开学,每个学生及时到校学习”。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学校要按照文件规定,妥善做好学生入学工作;按照“两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做好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工作。

  

  三、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开局之年,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学校开学初的德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好隆重而有教育意义的新学年开学典礼,组织好“开学第一课”的学习工作,上好“爱国主义教育第一课”,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对中小生进行热爱祖国和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

  

  开展对中小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重温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强化中小学生必须做到的十个文明行为。

  

  四、认真做好学校抗震加固工程的建设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监控,防止抢工期造成安全质量隐患;切实做好工程收尾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学校能够顺利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对于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工的学校,要指导其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确保及时开学。

  

  五、各区县要组织学校在开学前对学校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强化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门卫安保工作;加强校园环境的卫生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检查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学生食堂卫生、宿舍安全等问题,做好住宿生安全管理工作。

  

  开学初,各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自我防范能力;要切实做好新疆、西藏学生开学返校工作。

  

  六、各区县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市教委的相关工作要求,细化本区县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解决幼儿“入园难”为落脚点,加大投入,整合资源,进一步增加幼儿学位供给,扎实推进幼儿园建设。

  

  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科学管理,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学前教育的科学性。

  

  七、要切实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设备配备到位;切实做好学校教学用书配发工作,确保开学时师生用书全部到位;严禁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征订各种教辅资料。

  

  要做好学期工作计划,科学配备学科教师,加强对教职员工专业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任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施教水平。

  

  八、加强师生个人信息数字安全管理。开学初的学生各种报名工作繁多,要规范学生及其家长在学校工作中的个人信息管理工作,各区县和学校要加强领导,做到责任到人,规范管理制度,严格信息数据使用管理程序,确保保密、安全。

  

  九、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收费政策,坚决禁止学校乱收费;认真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十、加强教育的舆情引导。学校要注意与家长与社会的沟通,主动争取社会的支持和理解,防止各种不必要的新闻“炒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