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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11]88号
【颁布时间】 2011-08-10
【实施时间】 2011-08-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1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三)启动已完成正版化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所有已完成软件正版化的企业要按照省、市联席会议要求,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认真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的使用情况。市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要按照各自分工,协调督导所辖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并及时汇报情况,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送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开展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参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等国家部委和省有关部门关于软件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通过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在试点企业构建起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的长效机制。

  

  四、版权执法

  

  (一)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活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网络侵权盗版等专项行动,加大对软件市场、电脑城等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签订责任书,切实落实责任制;严厉打击计算机软件销售领域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和通过网络等媒介制售、传播盗版软件等非法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切实加大正版软件保护力度,净化软件市场环境。

  

  (二)建立依法查处使用盗版软件企业的执法机制。加大对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使用盗版软件且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并将受行政处罚的企业列入软件正版化“黑名单”,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和淮南市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每年对“黑名单”调整一次;对于完成整改并购买正版软件的企业,将其调整出“黑名单”。通过建立完善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威慑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督促企业切实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工作组,于每年11月份对部分县区已完成软件正版化任务和自查自纠工作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听取地方政府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汇报,对国有企业、民营上市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确保各县区、各行业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强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将企业软件正版化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阶段性目标,努力实现阶段性任务,切实做好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

  

  五、培训宣传

  

  (一)加大培训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组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软件版权法律知识、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的版权法律意识和使用正版软件的主动性,将培训企业逐步列入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为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打好基础。

  

  (二)加强信息宣传报送,营造良好氛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组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行业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本地区、本系统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向市政府、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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