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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轮椅击剑、射箭和自行车项目运动员集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继续提高轮椅击剑、射箭和自行车项目运动员竞技水平,做好2012年残奥会参赛准备工作,经中国残联同意,决定自2011年9月10日起分别组织轮椅击剑、射箭和自行车项目进行冬季集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轮椅击剑。 集训时间:2011年9月10日至2012年3月15日(共计187天)。 报到时间:2011年9月10日。 (二)射箭、自行车。 集训时间:2011年9月19日至2012年3月15日(共计178天)。 报到时间:2011年9月19日。 二、地点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上海训练基地(轮椅击剑)。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江苏仙林训练基地(轮椅击剑)。 (三)广东省残联(射箭、自行车)。 三、参训人员 (一)轮椅击剑(上海基地) 领队:吕志新(上海) 教练员:尤政一(上海) 工作人员:1人 陪练员:2人 男运动员:5人 张蕾(上海)陈依君(上海)张冲(上海)韩文宇(上海) 吴建育(上海) 女运动员:4人 姚芳(上海)周景景(上海)邹绪凤(上海)伍白丽(上海) (二)轮椅击剑(江苏仙林基地) 领队:段立新(江苏) 教练员:庄杏娣(江苏) 工作人员:1人 陪练员:2人 男运动员:4人 田建全(江苏)胡道亮(江苏)叶如意(江苏)唐小全(江苏) 女运动员:2人 荣静(江苏)线小月(浙江) (三)射箭 领队:李小华(广东) 教练员: 孟繁爱(北京)金玉兰(江苏)邵淑芬(浙江)蔡建兵(广东) 工作人员:陈健威(广东) 男运动员:6人 董智(北京)成昌杰(江苏)徐晟(江苏)施旭阳(浙江) 李岩(山东)诸伟亮(广东) 女运动员:9人 高芳霞(北京)严会莲(江苏)马欢(浙江)应涨晔(浙江) 宋胭脂(浙江)萧彦红(广东)林月珊(广东)陈敏仪(广东) 李金枝(新疆) (四)自行车 领队:李小华(广东、兼) 教练员:李鹏(广东)宋年春(山东) 工作人员:魏江涛(广东) 男运动员:6人 刘馨阳(辽宁)李璋煜(浙江)梁贵华(广东)纪小飞(广东) 魏国平(广东)李绍民(山东) 女运动员:6人 周菊芳(上海)宋振玲(山东)曾思妮(广东)丘苑平(广东) 何因(广东)阮建平(广东)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王鹏 电话/传真: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江苏仙林训练基地(轮椅击剑)。 联系人:钱黄文 电话/传真:025-86993663 (三)广东省残联(射箭、自行车)。 联系人:陈健威 电话/传真:020-83278022 五、要求 (一)集训队全体人员请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残联厅〔2011〕79号)。 (二)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三)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四)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要在每周周末将队伍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五)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