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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容建[201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09-05
【实施时间】 2011-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1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城市绿化建设工程检查的通知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城市绿化建设工程检查的通知

  (津容建〔2011〕169号)


  

  各区、县城市绿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落实2011年全市城市绿化建设任务,促进我市城市绿化建设高质量的完成年度目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对全市今年的绿化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9月6日至9月30日,为竣工资料整理、上报和汇总阶段。各区、县主管部门将坐落于本辖区范围内今年完成的绿化建设和提升改造工程的竣工资料按要求进行认真整理和汇总,如实填写《天津市城市绿化建设工程统计汇总表》(附表一)、《天津市城市绿化建设单项工程绿化设施统计表》(附表二)、《天津市城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统计汇总表》(附表三)、《天津市城市绿化提升改造单项工程绿化设施统计表》(附表四)(附表可从园林建设处邮箱tongji.baobiao@163.com 上下载,密码为28455035)并逐个按项目绘制工程平面示意图,对应统计表在图中标注自然地块编号。于9月25日前,将按上述要求整理的竣工资料电子版文件和推荐的绿化优秀项目(每区县3项)及本区县今年的城市绿化建设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园林建设管理处。

  

  第二阶段自10月10日至10月20日为现场检查阶段。委园林建设处组织各区县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的整体效果、工程质量、规划设计、新工养护管理、工程面积及工程量等进行检查核实,并适时组织进行全市观摩。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自10月21日至12月10日为总结阶段。根据各区县绿化建设完成情况、工程检查核实情况及各区县总结情况,结合优秀工程评选结果,组织召开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会,对我市今年城市绿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3612346、28455035

  

  附件:1、天津市城市绿化建设工程统计汇总表(略)

  

  2、天津市城市绿化建设单项工程绿化设施统计表(略)

  

  3、天津市城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统计汇总表(略)

  

  4、天津市城市绿化提升改造单项工程绿化设施统计表(略)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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