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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函[201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8-25
【实施时间】 2011-08-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1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湘政办函[2011]1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于来山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刘明欣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龚秀松 省物价局局长

  

  成 员:易昌伦 省商务厅巡视员

  

  鲁先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立新 省质监局副局长

  

  吴公平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邵桂初 省物价局副局长

  

  罗跃华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副行长

  

  何唤鸣 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物价局,邵桂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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