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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知发[2011]75号
【颁布时间】 2011-08-11
【实施时间】 2011-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2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川知发〔2011〕75号)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知发法字〔2011〕98号)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对我省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凡于2011年8月31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注册地在我省、面向社会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均应参加年检。

  

  2.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随其代理机构参加年检,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二、年检内容

  

  1.  代理机构是否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

  

  2.  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3.  代理机构是否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八条列出的违法违纪行为;

  

  4.  代理机构在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专利代理业务情况(包括电子申请率);

  

  5.  专利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

  

  6.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应当予以年检的其它内容。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  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一式二份);

  

  2.  2011年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二份);

  

  3.  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年检登记表(一式二份);

  

  4.  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年度内受惩戒情况表(一式二份);

  

  5.  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

  

  6.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7.  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未设立分支机构及本年度内没有受惩戒记录的代理机构不需要提交相应表格。

  

  所有表格或材料均应当采用a4纸张打印。

  

  四、年检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

  

  地点:省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

  

  方式: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现场办结。

  

  五、年检有关事项

  

  1.对代理机构的核实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的人数和姓名应当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信息以及工商注册登记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应提交办理变更手续合格的证明材料。

  

  2.各代理机构应认真填写年检表格的各项内容,不得缺项。

  

  3.  代理机构的工作报告应全面反映《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各项内容。

  

  4.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供该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 经年检发现代理机构不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令在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的结论。

  

  6.  年检结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并在互联网上发布。

  

  7.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年检结论,对于年检合格的,在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上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的印章;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加盖本年度年检不合格印章。

  

  8. 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在下次年检合格之前不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知识产权局办理新的专利代理业务。

  

  9.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可从国家知识局、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国家知识产权局www.sipo.gov.cn;

  

  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www.scipo.gov.cn。

  

  六、其它事项

  

  年检期间(201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暂停受理新机构设立申请,并停止办理专利代理人转换代理机构的相关手续。

  

  附件: 1.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2.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年检登记表

  

  3.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度内受惩戒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①专利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设立日期

 

机构网址

 

e-mail

 

组织形式

合伙  有限责任

机构类型

普通国防  西部保留

注册资金

万元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业务范围

专利商标  其他知识产权业务( ) 律师业务

参加本年度培训的人数

 

惩戒记录

有 无

合伙人/股东姓名

 

②人员情况

合伙人/股东数

执业专利代理人数

其他人员数

律师

商标代理

行政人员

辅助人员

 

 

 

 

 

 

③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人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1

 

 

 

 

 

2

 

 

 

 

 

3

 

 

 

 

 

④专利代理(服务)业务数量

项目

国内申请

国外申请

向外申请

复审

无效

诉讼

调处

转让

许可

其他

电子申请

非电子申请

pct

巴黎公约

其他

pct

巴黎公约

其他

发明(件)

 

 

 

 

 

 

 

 

 

 

 

 

 

 

 

新型(件)

 

 

 

 

 

 

 

 

 

 

 

 

 

 

外观(件)

 

 

 

 

 

 

 

 

 

 

 

 

 

 

总计

 

 

 

 

 

 

 

 

 

 

 

 

 

 

 

⑤经营情况

经营收入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合伙制指个人所得税)

流动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序号:

  

⑥专 利 代 理 人 名 单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资格证号

执业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⑦声 明

保证以上所填列的内容真实、无遗漏,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执行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⑧联 系 人

 

年检工作联系人:电话:手机:

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意见

年检审查意见:

 

 

 

 

签字: 

 

 

年月日(盖章)

 

 



  

  填表说明

  1.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填写《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必要时还需填写《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年检登记表》及《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年度内受惩戒情况表》。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表格中项目逐一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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