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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3.积极探索在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领域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案件委托和邀请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省法院) 44. 总结审判经验,制订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网络著作权等类案审理指南。(省法院) 45. 组织开展江苏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15周年纪念活动,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出版《知识产权民事保护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论文集》。(省法院) 46.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及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建立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向检察机关备案报送制度。(省检察院、法院) 47. 认真落实《江苏省省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管理规定(试行)》,建立重大案件每季度会商、通报制度。(省检察院) 48. 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指导、跟踪与服务。(省商务厅) 49.加强广播影视节目及网络视听节目技术监管系统建设,依法打击广播影视和视听新媒体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省广电局) 50. 开展非法音像制品集中收缴销毁活动、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及互联网、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互联网文化领域违法违规网站、为淫秽色情和低俗网站提供代收费的企业以及违法违规接入服务商。(省新闻出版局、文化厅、公安厅、通信管理局) 51. 加强文艺基础资料的抢救、保护和管理,加大独特民间艺术资源的开发力度,避免民族民间文艺资料的“二度流失”。(省文化厅) 52. 加强药品稽查协作,扩大稽查联防区域,开展药品联合打假行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53. 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企业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加自主知识产权在海关总署的备案数量,方便权利人依法维权。(南京海关) 54. 完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制定知识产权案件证据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适时开展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情况检查。(南京海关) 55. 推进长三角地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加强跨地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南京海关)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56. 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省编办) 57.研究制定《江苏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省文化厅) 58. 大力推行我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工作,努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省知识产权局、质监局) 59. 以六大新兴产业为重点,鼓励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省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60. 继续实施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工程,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企业软件正版化年度目标。(省版权局) 61. 召开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取得的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62. 做好年度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认定涉及的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工作。研究制定《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论证暂行办法》,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制度规范,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省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63. 继续组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64. 制订实施《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苏省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突出知识产权导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省发展改革委) 65. 积极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园区,精心打造一批具有孵化功能的文化产品研发中心与展示交易中心,进一步发挥园区的集聚带动作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省文化厅)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66. 加强南京专利代办处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电子专利申请。推动南京专利代办处苏州分理处尽快开展工作。(省知识产权局) 67. 推进专利代理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建立大学生、研究生实习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专利代理机构就业。(省知识产权局) 68. 强化专利代理人执业教育和监管,制止和查处违法违纪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制度,鼓励专利代理机构争先创优。(省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