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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严厉打击,始终保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要成立由市安全监管、公安、质监、工商、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通报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各有关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政府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本辖区、本行业打击烟花爆竹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责任,继续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打非”工作中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坚持一手抓合法企业的整顿提升,一手抓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严厉打击。要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完善举报有奖制度。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依法取缔,追根溯源,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链条。对“打非”工作不力导致爆炸事故发生的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 五、落实责任,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抓紧时间制订出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要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行政问责办法,同时要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年底目标考核和行政绩效考核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监管,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打牢基层基础,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