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妇联执委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妇联团体会员: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妇字〔2010〕37号)的精神,加强全国妇联执委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执委履行职能作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全国妇联将于2011年10月举办全国妇联执委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妇联执委38名。 2.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全国妇联团体会员全国妇联执委15名。 3.其他2名。 二、培训时间 2011年10月10日(周一)至15日(周六) 三、培训主题 履行执委职能,推动妇女事业发展。 四、培训地点 天津南开大学商学院 五、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1年10月9日(周日)全天 报到地点:天津汇高花园酒店(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南 南开大学西门,联系电话:022-87897777) 六、组织要求 请各省区市妇联重点安排妇联系统外的全国妇联执委参加此次培训。 七、报名方式 各省区市妇联、中央直属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妇联团体会员按分配名额统一报名。 请于9月20日前将参加研修班人员名单回执(附件2)传真、发电子邮件或邮寄至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宋光解 盖 略 电 话:010-65103356 13801210661 传 真:010-65103518 邮 箱:fupeizhongxin@sohu.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1111室 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办公室 邮 编:100730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年9月1日 附件1 全国妇联执委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全国妇联执委研修班报名回执
附件3 全国妇联执委研修班学员须知 1.请各位学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准时参训。 2.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其余费用由全国妇联承担。 3.学员返程时间为10月16日,退房截止时间为当天中午12:00之前。 4.请学员每人带2张小2寸彩色证件照。 5.酒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宿舍内无电脑。 6.学员报到后根据具体通知领取学员证、学员手册等相关证件。 7.研修班不安排车辆接送,请自行报到、返程。 8.酒店可代订飞机、火车票。 9. 研修班10月10日上午8:30举行开学典礼,请各位学员准时参加。 10.南开大学带班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 靳艳辉 022-23494899 13802165527 张 娜 022-23498090 传 真:022-23498180 电子邮件:nkemba@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