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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假日办[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9-06
【实施时间】 2011-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3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九)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中央和地方媒体联动、集中报道与日常报道结合的方式,广泛报道各地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弘扬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之风,营造祥和喜庆的旅游氛围。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相关公共服务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十)落实值班制度。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安全检查、信息报送、公布电话等工作,确保联络通畅、运转高效。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因瞒报、迟报等延误处置时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9月2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旅游景区的假日办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和咨询电话,节日期间要24小时值班并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各省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将本地区假日旅游的市场预测情况、准备工作、有关工作建议等有关信息,于9月20日前报全国假日办。

  

  特此通知。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联系电话:010-65201735

  传 真:010-65201700

  电子邮箱:jiari@cnta.gov.cn

  

  附表:

  2011年国庆节黄金周各级假日办值班、投诉电话报送表

  

   省(区、市)旅游局(委)

  

所在地政府值班电话

 

假日办值班电话

 

假日办投诉电话

 

假日办值班领导

姓名

 

职务

 

移动电话

 



  

  注:

  请将此表于9月27日之前加盖公章传真至全国假日办,传真010-65201700;电话:652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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