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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1-09-07
【实施时间】 2011-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3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201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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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联盟必须已经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权利关系,形成在长期合作契约模式下的战略联盟。

  

  (三)创新联盟推荐自荐条件

  

  1、区县推荐:各区县科委可聚焦各自区域的优势及特色产业领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区骨干企业积极申报,由各区县科委统一向市科委出具推荐函并承诺按1:1配套支持。

  

  2、牵头责任部门推荐:本市各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责任部门可择优选择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产业化任务的本市骨干企业积极申报,并统一向市科委出具推荐函。

  

  3、法人单位自荐: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满足申报条件,并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单位均可自行申报。

  

  (四)创新联盟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一式三份,需加盖所有联盟成员单位公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编写参考见附件1)

  

  2、在线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三份,报送的书面材料需与网上提交内容一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行性方案编写说明见附件2)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 ,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今年市级财政支持的其它类别科技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11年 9 月 7 日,截止日期为2011年 9月28 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9月22 日至9月 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领域-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4)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联系方式

  

  1、技术标准专题联系人

  

  褚宇华(54045194)、单珏馨(54045195)、苏航(54045198)

  

  传真:54045231

  

  2、创新联盟专题联系人

  

  冯怡(53080900转121)、何军(23112576)

  

  3、书面资料送达地址和联系人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109室、110室(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奚炜,邬旖旎;

  

  联系电话:33637937,33637933;

  

  传真:64519265。

  

  附件:

  

  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编写参考(略)

  

  2、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行性方案编写提纲(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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