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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各全市性慈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推动我省慈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省领导将于近日到省民政厅调研慈善组织发展情况。根据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通知要求,请报送有关材料: (一)请各区认真组织本区各慈善组织填报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汇总填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书面提出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登记管理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策建议。 (二)请各全市性慈善社会组织认真填报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书面提出本慈善组织发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策建议。 由于时间紧急,以上材料请务必于9月5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传真至我局。(注: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公益慈善为唯一宗旨,自愿、无偿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助学、医疗救助等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包含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联系人:徐东峰 联系电话:25831517 传真:25832724 电子邮箱:xdf@szmz.sz.gov.cn 附件: 1.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 2.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1: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由各慈善社会组织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备注: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公益慈善为唯一宗旨,自愿、无偿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助学、医疗救助等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包含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附件2: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汇总表(由各区民政部门汇总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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