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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11年造林绿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直管县林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提升造林质量,打造精品工程,加快全省造林绿化步伐,全面完成省委确定的“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5%”的目标,今年起省局决定整合部分资金,重点支持造林绿化示范项目建设。造林绿化示范项目实行项目单位先申报实施方案,省局通过评审择优确定补助资金规模的管理方式。为做好2011年省级造林绿化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城镇周边、绿色通道和环京津绿化,沿海防护林以及区域规模化示范林建设等。采取以人工造林为主,辅助封山育林等多种治理措施,恢复植被、营造生态防护林。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可适当发展生态经济林,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双赢。 二、立项条件 项目建设区域范围明确,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较好的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具有明显的效果,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布局上与省级以上其它工程不交叉,单个项目造林面积1000-2000亩。 项目由市、县林业部门和省局直属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具体承担单位为: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和省局直属单位;基层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林业企业、造林大户等。 三、投资标准和使用范围 根据目前全省造林实际成本,该示范项目投资标准为600元/亩,其中省级投资500元/亩,县(市、区)配套投资100元/亩,并由同级财政出具承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其中造林规划设计、资源管护等费用不超过10%。 四、申报程序 (一)每个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1项,资金总额不超100万元。 (二)项目申报材料:县级林业部门、省局直属单位按照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件),以正式文件申报资金申请。正式项目资金申请文件和同级财政部门资金承诺函各一式2份;《河北省2011年造林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一式10份。 (三)省林业局直属单位直接向省林业局申报;财政直管县林业局直接向省林业局申报,同时抄报市林业局备案;其他县(市、区)林业局由设区市林业局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9月20日。 五、项目立项 省林业局通过组织专家论证或相关部门审查,确定支持对象和资金规模,会同省财政一并下达资金。项目完成后,省局组织专业队伍检查验收。对于没有完成任务或完成质量较差的县(市、区),调减下年度相关投资。 附件:《2011年造林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参考大纲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1年造林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参考大纲 xx县(市、区)2011年造林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呈报日期: 主要内容格式如下: 第一章 项目区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区森林资源、宜林地等情况,以及当地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开展情况。 第二章 项目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要具体到乡镇村或小班一级 二、建设规模,造林树种及模式 三、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安排 四、建设目标 第三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二、资金筹措 三、资金使用明细(附表),列明省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章 项目管理 一、主要技术措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的组织形式 第五章 预期效益 附图:1.项目区位置示意图 2.项目工程布局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