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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08-15
【实施时间】 2011-08-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11〕90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淮南市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图宣教管[2011]2号)文件精神,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指导小组)决定于2011年7月-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针对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地理信息以及“不按规定送审、不按审查意见修改、不按要求备案”地图(以下简称“三不”地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根据省协调指导小组工作方案,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指导小组)并制定我市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使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出口、备案以及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得到有效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以最大限度减少常规地图及网站登载的地图中存在的严重政治性问题,以及互联网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信息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和网上地理信息服务行为,及时发现并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内容的认定或鉴定,联合做好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二)以核查“三不”地图为重点,强化地图市场监管,对地图市场开展检查,不断净化地图市场环境。

  

  (三)以问题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为重点,依法查处、处罚各种涉及地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予以关闭,对未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出版物坚决下架,对问题严重的地图产品全部销毁。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

  

  1.制定方案。市协调指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宣传发动。市协调指导小组印发文件进行部署,各县区成立协调指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10月)

  

  1.组织自查(8月)。各县区协调指导小组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以及地图编制、出版和销售单位(各类书店、报刊地图销售点、文化用品市场)等认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提交自查报告。

  

  2.执法检查(9-10月)。各县区协调指导小组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以及地图编制、出版和销售单位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情节轻微的问题,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拒不自查、拒不纠正等严重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市协调指导小组将加强对县区进行指导,并对县区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典型案例上报(10月)。各县区协调指导小组对本地区有关地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梳理,并及时将典型案例上报市协调指导小组。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1年11月)

  

  市协调指导小组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审议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各县区协调指导小组于10月15日前对本地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将专项治理情况汇总上报市协调指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项治理协调指导小组。各县区应尽快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及时开展工作。

  

  (二)组织全面检查。各县区协调指导小组要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地图网站和用户,以及地图市场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相关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各县区要设立举报热线,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出版物中的“问题地图”,依法查处有关责任者,对上传标注敏感、涉密地理信息的网站,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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