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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字[20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08-12
【实施时间】 2011-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4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的通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的通报

  (洪府字〔201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旅游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大省建设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围绕建设“旅游目的地城市和鄱阳湖生态旅游核心城市”的目标定位,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以重大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以“鄱湖明珠、中国水都”为营销重点,大力实施“山江湖旅游综合开发”战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旅游产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新建县等县区“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和全市旅游从业人员,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南昌快速崛起的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名单

  


  一等奖

  

  新建县

  

  二等奖

  

  西湖区、南昌县

  

  三等奖

  

  湾里区、安义县、东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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