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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审计局2010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审计局2010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莆田市审计局2010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我市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阶段性成果、夯实经济回升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市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市委五届八次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社会”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机关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服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 2010年,我市安排审计项目计划的主要原则:一是立足发展,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围绕突出重点和促进建立长效机制的思路,加强和深化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审计工作,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推进政策、制度、机制的完善,促进依法理财;三是发挥审计的反腐倡廉和预警作用,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 以推动政府宏观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规范预算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促进建立和健全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根据市人大和政府的要求,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通过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掌握2009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围绕市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准确把握和客观评价市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关注预算执行结果,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进一步规范预算征收、分配、拨付和管理行为,促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在全面把握部门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下,促进预算项目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促进部门规范基础性管理工作和遵守财经法规,真实全面反映预算执行的情况和结果。 安排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建设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旅游局、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10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对工业发展资金、港口发展建设资金、外经贸发展资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及科技创新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建设及其养护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风险基金、涉农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普法及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实。 二、经济责任审计 深化对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任中审计力度,建立健全法人问责制,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经营决策的意识,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经济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惩治、预防腐败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一)处级领导干部:安排对市财政局局长王玉宝、市科技协会原主席钟悦英、莆田一中校长吴智园、莆田二中原校长朱金先、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原主任陈肇坤、市政府驻福州办事处主任陈清龙、市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黄华、市二轻联社主任黄金耀、仙游县法院原院长林国标等9个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别于3月、11月或12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