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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刘贵荣等十二名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委、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侨办、省扶贫办、云南行政学院、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人民政府决定: 刘贵荣 免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钱智光 免去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陈德岁 免去省司法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杨刚华 免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余蕴祥 免去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张林冲 免去省林业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侯京珊 免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王 冰 免去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巡视员职务,退休; 吴革新 免去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巡视员职务,退休; 段尔煜 免去云南行政学院副巡视员职务; 李 联 退休; 陈子刚 退休。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