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鄂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鄂州政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6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消费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事前监管和预防、事中调处和查处、事后警示和预防相互衔接的维权机制。大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加强消费维权站建设,方便消费投诉,提高一般性消费纠纷的处理效率。

  (二)完善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健全消费者申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建立并严格落实12315值守制度、消费者申诉接访日制度、消费者申诉回访制度等,促进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违法行为。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建设和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要组织工商部门与公安、税务、农业、卫生、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要支持解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建设用地,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打击传销等必要工作经费。财政、医保等部门要研究解决好工商系统干部的医疗保障问题,解除工商干部的后顾之忧。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