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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巴彦淖尔市政府
【发文字号】 巴政发[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6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会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意见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会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意见

  (巴政发〔2010〕2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会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0〕30号)精神,为进一步支持工会做好帮扶工作,帮助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农牧民工解决就业、就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大政府对工会帮扶工作的支持力度

  

  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工会在协调企业与职工利益关系,帮扶困难职工,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发展环境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政府大力支持工会开展帮扶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也是在新形势下实现富民强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的指示精神,积极支持工会开展生活救助、就业服务、法律援助等帮扶工作。要把工会帮扶工作作为政府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市富民强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战略目标和政府实施的“十项民生工程”之中,针对困难职工群体的特殊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努力为困难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帮扶工作的开展,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企业经济发展及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同步提高,让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要通过支持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调动包括困难职工和农牧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参与全市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巴彦淖尔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健全工会帮扶工作组织网络体系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和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各级政府要支持工会建立“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帮扶工作格局。提高帮扶工作水平,必须把工会帮扶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部署,要确保帮扶工作得到政策和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进而广集社会资源,吸纳社会爱心,凝聚帮扶力量,为做好帮扶工作提供根本保证。

  

  要加强全市帮扶工作网络化建设,积极构建以市工会帮扶中心为枢纽,旗县区帮扶中心为骨干,街道社区、苏木镇、工业园区及企业帮扶站(点)为基础的全市三级帮扶工作体系,依据分级负责、分片管理、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原则,不断扩大困难职工和农牧民工帮扶覆盖面。要建立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并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的问题。各级政府要把帮扶资金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帮扶工作正常进行。要支持工会打造好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工程、金秋助学等工作平台,通过创办爱心超市、爱心医院、爱心药店、爱心学校,以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就业和创业实训基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帮扶平台,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医疗、就业、子女上学、住房等多元化的帮扶和服务。要协同工会落实两个合同制度,实现源头维权、关口前移。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和“农牧民工援助行动”,保障和维护好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水平,切实加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方向,按照帮扶组织体系化、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要求,支持工会努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帮扶工作水平。

  

  ㈠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环境。

  

  各级政府要支持帮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对工会经费收入较低的地区,要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障人员、资金和场地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帮扶中心规范化工作水平。

  

  ㈡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帮扶工作责任制,加强与工会帮扶中心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建立困难职工来访案件的转办、协办、督办等工作制度,提供政策、信息、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工作支持。要帮助各级帮扶中心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和跟踪调查,做到情况明确、帮扶及时。要把工会帮扶工作与政府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相衔接,与政府主导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相配合,要实现市及旗县区帮扶中心与政府劳动部门的就业信息联网,共享信息资源,免费发布就业信息,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使帮扶工作与市场经济及困难职工的需求相适应,形成帮扶维权合力,促进职工队伍与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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