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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工作的意见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速城市化进程,尽快建成“双百双宜”城市,实现“科学发展、城市转型”的战略目标,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将“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调整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胡海波(市政府) 副主任:杨 军(市政府) 方宗泽(市政府) 成 员:杨 海(市政府) 沈乐如(市政府) 张 力(市政府) 梁作荣(市征迁办) 黄景煜(市监察局) 李向阳(市发改委) 李晓光(市财政局) 李加玉(市人社局) 彭 朝(市建委) 戎培阜(市审计局) 李彦秋(市国土资源局) 钱界殊(市规划局) 徐 超(市国资委) 范向东(市环保局) 杨清富(市房管局) 邓泽川(市招标局) 张殿坤(市建投集团) 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建投集团,张殿坤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平(市建投集团)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管委会成员单位抽调。 二、确定目标,明确任务,规范程序 (一)管委会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整合公共资源,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规范政府性建设资金、项目和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实现“融资、建设、偿债”一体化,建立“资产、权益、运营”相统一的运行机制。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要,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建设“双百双宜”城市的战略目标。 (二)管委会的主要任务 1. 研究投融资平台的体制、机制、发展方向、目标定位,跟踪研究国内先进地区的投融资管理经验和方法,为项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提供决策依据。 2.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投融资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 3. 科学论证投融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确定年度投融资计划。 4. 拟定、补充和修订建设资金管理和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5. 研究决策投融资平台的土地收储、处置等重大事项。 6. 研究决策投融资平台资产划转、处置等重大事项。 7. 监督投融资项目进展情况。 8. 研究决策有关投融资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投融资和工程建设工作程序 1. 投资决策程序:职能部门征求项目意见并进行初步筛选,报管委会审核、市政府批准后,编入项目库。 2. 资金安排程序: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提出投资、融资、资本金配套比例、年度偿债等资金安排计划,经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相关部门予以实施。 3. 项目融资程序:经批准需要融资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融资方式、方案报管委会批准后,申请立项、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申请办理规划、土地供应、环评批复、施工许可等手续,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审批文件材料。 4. 工程项目实施程序:经管委会批准的项目,由市建投集团提出工程实施方案(含选址、绿化、道路桥梁、管线铺设等),报管委会审核同意后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三、建立和实行例会、报告制度 (一)建立例会制度 管委会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15日召开例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例会由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行管委会成员签到制,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二)实行例会报告制度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提供会议报告材料,例会召开前组织办公室成员对报告的主要内容予以审核。管委会办公室对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报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依据会议纪要办理相关事项。 (三)管委会办公室报告的事项 1. 建投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信用担保公司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在保笔数、余额,本季度新增担保笔数、金额,本季度解除担保责任笔数、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