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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清理时间安排 本次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6月15日前,召开全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清理任务,明确清理责任,提出清理要求。 2.9月30日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所承担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初步清理工作,并结合清理出的每1件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初步处理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法制办。 第二阶段(2010年10月8日至11月15日): 1.10月31日前,省政府法制办根据政 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提出予以废止、宣布失效、进行修改、作出解释和纳入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 计划进行修改等意见,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2.10月31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将清理 结果梳理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汇总数据。 3.11月15日前,领导小组根据汇总情况,形成清理工作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法制办。 4.清理工作完成后,省政府法制办要编制《甘肃省人民政府规章汇编》,省政府办公厅和各地各部门要分别编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市州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于2010年11月1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永富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陈田贵 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勤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郭华峰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卢效东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政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办公室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同志和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郭华峰同志兼任。 |